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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借给单位10万元 妻子法庭要求归还
发布时间:2015-02-11 10:52:24
丈夫生前借给单位10万元 妻子法庭要求归还 原告吴本兰丈夫(赵洪智、赵晶晶父亲)赵金才于2011年3月18日因病去世,赵金才生前系被告单位职工,被告于2004年5月、2006年10月、2008年4月向赵金才借款合计106000元,仅支付了2011年之前的利息,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来源:
清丰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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