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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邀请帮忙燃放烟花被炸伤 男子法庭索赔
发布时间:2015-02-11 15:46:35


受人邀请帮忙燃放烟花被炸伤男子法庭诉赔偿




    2013年4月2日,被告郝世光邀请原告为其开业庆典帮忙燃放烟花,在燃放烟花过程中原告被炸伤。后住院治疗。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73388.36元。



来源: 清丰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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