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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获陕西“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2-15 15:27:09


    本网讯(杜彦)  2月13日,在陕西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捷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这是金台法院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之后,又一次获得的殊荣。

    近年来,金台区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使命,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营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延伸审判职能为抓手,践行司法为民工作主题。结合“审判五进”、“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巡回办案、调解开庭、法制宣传等多项具体工作,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以服务窗口建设为抓手,全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强化立案信访大厅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等十项功能,在显著位置公布法官便民直通电话,为诉讼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喜丹法官工作室”品牌效应,对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在立案阶段便实施调解,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并通过互联网、微博直播庭审,对符合公开要求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及时将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形成电子档案,便于当事人查询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实行均衡结案管理模式,书面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并集中讲评,增强办案法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从严治院加强科学管理。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坚持警钟常鸣抓廉政,防微杜渐确保司法廉洁。坚持从严治警抓管理,保持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坚持从优待警鼓士气,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以创新司法公开举措为抓手,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重大活动;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开通金台法院官方微博,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发布法院重要信息和案件庭审情况;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区法院重大案件审理、重大司法活动进行采访报道;举办法院开放日,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知法院、了解法官,有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2014年,该院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执行工作、调研宣传先进集体等区级以上表彰18次,共37人次获得区级以上的个人表彰奖励。金台法院院长陈军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依法履行职责,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平安金台”和“法治金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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