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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车撞上路中停放车辆受伤法庭起诉索赔
发布时间:2015-02-25 15:09:11
男子骑车撞上路中停放车辆受伤法庭诉赔偿 2013年9月16日5时许,原告驾驶电动车与停在路中的被告尚政委驾驶的被告张振平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致使原告及原告母亲受伤。经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被告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共计96440.66元。 来源:
清丰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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