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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调解书
作者:李才民 孙清武   发布时间:2015-02-25 14:33:54


    2月18日,农历大年三十,上午9:00。正在家中打扫卫生,我的手机响了。

    “请问是藤田法庭的李才民庭长吗?”电话中,一名男子急切地问道。

    “我是李才民。请问你是哪位?”

    “你好,李庭长,不好意思,有件事要麻烦你一下……”

    原来,打来电话的男子叫吴道彤,是藤田镇秋田村人,今年32岁。2011年9月,与邻村姑娘邱梅结婚。2012年12月,生了一个女儿。但由于婚前不了解,双方仓促结婚,婚后性格不合,矛盾突显,时常发生争吵。婚后双方都在外省打工,但不再同一个地方,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天各一方,感情愈来愈差。于是,年前,双方商量好趁都从外省回家的机会,两人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月17日下午,他们来到县民政局,打算和平离婚。但不曾想,出现了一个意外。当时由于邱梅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办理结婚登记便将年龄改大了一岁,致使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民政局无法为他们办理离婚。经打听,了解到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于是,18日一大早,吴道彤和邱梅便来到藤田法庭,通过公告牌上预留的联系电话,联系到了我。

    通过吴道彤在电话中的述说,我也已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缘由及相关情况。

    “今天是大年三十,我们也已经放假了!你看能不能等过完年再来办理离婚呀?”

    “本来我们也是想过完年等你们上班再来办,但我们已订好了初五出去的火车票,如果初七再来办就来不及了!”电话中,男子显得十分着急。

    火车票确实难买,千金难求一票。怎么办?我心中思量着。

    ……

    “这样,你们在法庭先等着,我们马上过来!”我立刻作出了决定。

    于是,我立即联系法庭另一位法官以及书记员,简要说明了事由。他们听说后,也二话不说,立刻与我一起驱车前往距离50多公里远的法庭。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颠簸,在法庭门口,我们便见到了早已翘首以盼的吴道彤和邱梅两人。

    “李庭长,我以为你是说的玩的,你们就是不来我也理解,但想不到你们还真来了!”见到风尘仆仆的我们三人,吴道彤连称想不到,十分感动。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早点把事情解决,你们出去也安心!”

    审查材料、查验证据……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按程序进行着。

    30分钟后,两份盖有鲜红法院印章的调解书送至吴道彤、邱梅手中。

    “谢谢,放假了也麻烦你们!祝你们新年快乐,工作顺利!”吴道彤、邱梅不禁向我们三人竖起大拇指,不停地赞道。

    “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目送吴道彤、邱梅离开法庭,我们三人也收拾好材料,踏上回家的旅程……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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