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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第一天 卢氏法官下乡勘查厘清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2-26 10:12:32


现场开庭调解。

    本网讯(赵富林)  2月25日是正月初七,是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来到文峪乡石桥村,对一起相邻权纠纷现场进行勘查,并现场开庭调解。法官们这种负责踏实的工作作风,让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深受感动。

    原告卢某与被告刘某是亲戚,也是邻居,卢某住在刘某的房后。刘某房屋背后有一条71公分宽的排水沟,沟里靠近卢某住房方向有一个石头砌成的坝,被告房屋北面有一出路,上有一预制板材质小桥。2013年10月,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刘某将该小桥及石坝拆毁,后经村里和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未果,卢某遂将刘某诉至法庭,请求判令被告刘某停止侵权,恢复其损坏的桥及屋后坝的原状。

    卢氏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受理该案后,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到纠纷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多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在春节前夕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某自愿于2015年3月20日前在房屋东面排水沟建起一个不低于1.1米水泥坝,以防止泥土下滑占住水道,该坝建成后,若因泥土下滑占住刘某水道,由卢某负责清理;刘某房后排水沟不得超过75公分,卢某出路保留……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相处,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办案法官再次来到刘某和卢某家进行回访调解,到纠纷现场进行查看,现场丈量,彻底厘清了双方纠纷。

    据了解,卢氏县是河南省最偏远的一个深山区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农民们一旦打起官司来,路途遥远来回不便。为解决群众立案难、告状难问题,卢氏县法院实行巡回办案,法官们捧着国徽下乡开庭,将庄严而神圣的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庭审时邀请乡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监督。“巡回法庭”以常见的案例让农民接受了最直接的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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