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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邹碧华现象谈审判生态及心态文明构建
作者:毕国强    发布时间:2015-03-05 09:05:20


    当前,因公殉职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引起全国法官的强烈反响和心灵震撼,成为当下中国法官的“新时代司法公正楷模”,被盛赞为“司改征途上的‘燃灯者’”、“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如今,“法官当如邹碧华”、“邹碧华精神”已成为全社会的热词和崇尚法治的象征,这一惊人的现象被称为“邹碧华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了重要批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3月2日,全国的绝大部分法官通过电视收看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与会法官心灵受到强烈震撼,一些法官边收看边抹泪,我作为其中收看报告会的法官之一,在报告会结束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思考着法官从邹碧华现象中应该学习什么,得到一些什么有益的启示?应该怎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沉思良久,我觉得应该谈谈法治生态尤其是审判生态和法官心态文明的构建,这也正是邹碧华同志不懈的追求和司法改革要达到的目的,也是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

    人类生态通常指人类的生存、生活状态,指人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人类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以及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涉及人类生态食品、生态环境、生态文明、生态伦理、生态入侵、生态因子、生态道德标准等概念,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

    那么,生态和审判有什么关系呢?审判既是一个词语,一个场所,也是一个具体的程序和活动,还是一种结果。审判以人为本,与自然、政治、道德、法律、文化等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所谓审判生态是一个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辅助状态、自然环境以及法官与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的关系和民意评价的总和,既有社会的普遍内容,又有高度专业的司法审判理论和实践,还有法庭环境即自然、科技的协调发展。理想的审判生态应该是:法官队伍政治立场坚定、清正廉洁、开拓创新、审判公开公正、自然环境优美、审判场所人性化、审判的科技手段先进、与法律关系人和谐融洽、群众高度满意等。

    良好的审判生态,可以内聚人心、外树形象,让法官有自豪感、职业荣誉感和职业认同感,让法官更有自信心;可以让法院或者法庭更有威信、更庄严,让法律使人信仰和敬仰,让人信服。也可以让群众、律师更加敬畏法庭、尊重法官、坚信公正,减少不合理的疑问。邹碧华同志殚精竭虑,归纳出要件审判九步法,打造律师服务电子平台,建一流法官队伍,就是为法院营造一个良好的审判生态,促进当事人、律师对法院、法官的信任,促进公开公正,促进法官和群众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审判生态,法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尤其是要有正确的人情观,不能为亲情、私情、人情所累。营造良好的审判生态,要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群众。正确对待群众,不仅是个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邹碧华是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好法官、好榜样。营造良好的审判生态,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这是法官做人做事的底线,就像邹碧华那样,组织、干警和群众信赖,同事和朋友敬重,家人和亲属引以为荣。

    营造良好的审判生态,每一个法官要像邹碧华那样让群众觉得法官有亲和力,有亲民爱民的良好外部形象,可亲可敬,而不是厌烦、憎恶、背后骂。要发扬奉献精神,为社会传递温暖,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像善待亲人一样善待群众。只有让群众感到温暖,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诉讼环境,这个诉讼环境要让群众感到亲切而随和,让群众有如家般、如亲人般的感觉,如轻松的接待、谈话环境,安全的隐私保护环境,温暖的调解审判环境,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环境。这样,群众才会心甘情愿地向你倾诉,听你答疑解惑,接受你的意见建议,接受法院的调解判决。

    要像邹碧华那样,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构建良好的审判生态,改善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法官与律师不能是对立的两个群体,因为律师的工作结果关系着案件的审判,包括一审、二审。不但要像邹碧华那样,为律师建立一个方便的诉讼服务平台,还要建立一个沟通交流平台、判后答疑解惑平台,良好的阅卷环境,良好的接待环境,因为有些律师对法院的判决一时不能接受,律师的情绪也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当事人,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判决的效果。对于判决的结果或者效果法官与律师互相扯皮或者互相怀疑,律师怀疑法官不公正,法官怀疑律师背后鼓动当事人找事。改变法官获得律师群体认可属于“凤毛麟角”、而为社会大众认可者则少之又少的现状,于法律制度、体制建设之外,增进法律人的法治信仰。

    营造良好的审判生态,有助于改善法官工作环境,减轻法官高强度工作和巨大压力,邹碧华的过早去世,不是偶然现象,这么多年来,不断有法官过劳死亡的报道,当然,更多的是法官抱怨工作强度大、工作压力大,待遇低。营造法官减压的审判生态,如建立法官谈心室、心理疏导室、减压室,有效调整法官心理状态,减少与当事人的冲突,避免法官像邹碧华那样,长期超负荷“运转”,身心俱疲,进而疾病趁虚而入。事实上,基层的好的法官都不同程度患有各种慢性疾病,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而放弃正规治疗,带病坚持繁重的工作。

    构建审判生态就要像邹碧华那样有一个文明的心态,人类心态文明与精神文明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尽管精神文明包括思想道德,思想与心态有紧密联系,但心态内涵更宽泛,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隐匿性、多变性、多样性和不稳定性。一个人精神饱满、朝气蓬勃、面容慈祥、举止端庄,但他的心态可能很丑恶、贪婪,或者外表平静,内心正再酝酿着一场阴谋。心态文明对于引导人建立自己一个正确、健康、完善的心态,进而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正常的行为,对于促进审判工作、社会稳定、个人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广泛的意义。

    有人说,心态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心态决定命运。毋容置疑,一个人的心态,对他发展会有很大的影响,但不一定会决定他的命运,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也不能完全展现他的内心,就是俗话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心态是不断变化着的,起伏不定,时好时坏。心态和心灵应该是一个概念,心是人的灵魂,心态也是。那么,法官如何像邹碧华那样,要具有什么样的心态?1、抱着三个自信的心态,政治立场不动摇,才能看到中国法治建设美好的现在和明天,才能投身到法治改革中;2、迎难而上;在审判执行中,不能遇到难案绕过去,遇到“三案”抢着办,不求百姓满意,只求领导认可;3、在自己的待遇和任用中,相信组织,听从组织安排,怀着一颗平常心态,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一时荣辱,把全部的心思用在工作上;4、在人际交往中,怀着与人为善、树敌为友的心态,团结同事,帮助比自己困难的同事或者朋友,帮助困难的群众,尤其是困难儿童;要正确对待当事人的一时冲动,甚至辱骂、殴打。5、积极奋进、积极向上的心态,不随波逐流,反对审判场“潜规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吃群众一栗一餐。有的法官认为自己收入不高,还处处都是高压线和“紧箍咒”,组织和纪检部门经常查,抱怨和牢骚满腹。6、积极乐观和宽容豁达的心态,是法官必须具有的心态,这样法官才会对审判事业充满激情,对群众充满感情,包容群众的一些过分的举动。7、要学会随时随地调整自己的心态,而且学会随着当事人感情的起伏而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知道他想什么,想做什么举动。

    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改革也不会一帆风顺,要像邹碧华那样坦然面对,笑对成功和暂时的失败。人生要所追求,要永远自信,但不能盲目自信、愚昧自信。要舍弃观望心态,邹碧华敢于为天下先,不等不望,锐意改革创新,创立多种新机制,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效益。要舍弃法官难当、法官待遇低的心态,群众比法官更难,社会生活平均水平要低于法官。还要舍弃随波逐流、自我陶醉的心态,摒弃懒、散、庸。舍弃报喜不报忧、不敢直面现实的心态,现在的审判执行工作,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折射出法官的司法态度、司法能力、司法水平问题、司法环境和司法不公问题。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就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审判生态问题,也是一个法官心态问题。

  邹碧华的逝去为什么能够引起群众的强烈追思和共鸣?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审判中仍然大量存在的“六难三案” 尤其是是“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司法不公、久拖不决、暗箱操作。“六难三案”是当前最亟待解决的审判中的问题,严重破坏了法治生态环境,污染了法官的灵魂,污染了社会风气,败坏了法官形象。不排除有些具体情况确实不符合法院的规定,但是对于应当如何立案、如何审判、如何执行,法官应当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这是司法权行使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如果法官守住了这一底线,那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就会减到最低限度。

   “法官当如邹碧华”,让法官永远记住这一句话,永远拥有像邹碧华那样高尚的心灵,通过自己的努力,建设一个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生态环境,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期待和要求而努力,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满意而工作。

  (作者单位: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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