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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者”虽逝,“灯塔”犹在
——邹碧华精神之我见
作者:李晓美    发布时间:2015-10-19 09:07:06


    一人逝而众人哀,不为哀故人之远逝,而为哀司法之多艰。邹碧华倾尽一生来诠释“掩卷长思秋堂可有未察,下判唯恐百姓受冤”,邹碧华----司法道路中的“燃灯者”,我们的前辈,法治的脊梁,为民的榜样,灯塔一样给我们照亮了前行的路。

    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生活在这个世上有多少年,而在于他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奉献了多少。衣食无忧、青葱浪漫的学生时代自然不能深刻明白“奉献”全意,公考之后,来法院立案庭之初,感觉朝八晚六的坐班工作是场规定路线没有终点的旅行,避开所有未知的美好,忙碌却不充实,感到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让人如坐针毡、度日如年。2014年12月10日,网上新闻首页“邹碧华同志因公殉职”几个大字如血赫然入眼,如针刺心间。他遗留的笔记上有加缪语录:“与世界不分离,把生命置于阳光中,一生就不会一事无成。不管处在何种境地,遇到何种不幸和失望,我的所有努力便是重新去寻找与阳光的接触。”就在那一瞬间,如醍醐灌顶,点醒梦中的我。自以为很忙碌,甚至没有一刻空闲的时间来思考自己所做事情的最终目的和价值,结果必然陷入空虚和茫然之中,发现自己一直“病着”,精神上“缺钙”。邹碧华同志也曾在毕业之初身在基层,但他确是不断深入群众,为未来积累宝贵财富,历练就在这种不偏不倚中水到渠成。曾在各种宣誓时激荡起来的斗志,因之前的迷茫,像梅雨时节放在空地上的烟花捻子一样,湿漉漉温吞吞的萎靡了下去,“燃灯者”的精神犹如一剂“强光”点燃了心中的烟花,璀璨了未来的路,让安逸的学生时代随着交卷的铃声已成为永不可能更改的答案,旧事既如天远,我想要开启新的篇章。  

    在奉献中体现价值便要不断前行,支撑前行的动力便是罗素所称的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爱情在此先不论,对知识的追求,即是当你的才华不足以支撑你的报负时,就应该静下心来不断学习。法律专业,对每一个司法工作者而言,其知识是需要应用一生时间,孜孜不倦而不断更新。就像花甲之年的老庭长仍在返聘的岗位上捧书苦读不辞劳苦。对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再多,也只是一种人性的表现,解除别人的不幸才是神一般崇高的举动。“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正义的缺失是让人深感苦难的根源之一,作为一名法官,化身“正义女神”有责任及义务捍卫公平正义。充沛前行激情,遇之而安,伴之则暖。

    体现人生价值,所处的位置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去的方向。之前常常仰望星空,却没有时常脚踏实地,现在所做的努力是想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不平凡的价值。多年的上访老户,貌似有着“百毒不侵”的内心,但也常常会被一句真诚简单的安慰打败,“刀枪不入”的伪装,也会被你递过去一杯热水后“彻底投降”而打开心扉,解开心结。我将鼓足勇气与可亲可敬的法官兄弟姐妹们一道,仰望着明亮的“灯塔”,接下前辈手中的“接力棒”,不惧前行。俯首倾听乡邻大妈与邻里纠纷的家务事,劝解一时生气而闹离婚的小夫妻“且行且珍惜”,耐着酷热为行动不便当事人“上门立案”,忍者冻疮走一次次的“风雪送达路”。在春寒料峭的乡间小道,有多少逆风而行的脚步身影;在酷暑难耐的夏日子夜,有多少挑灯夜读的求索;在稻花飘香的阡陌田野,有多少定纷止争的瞬间;在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中,有多少忙碌奔波的足迹……

    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大道煌煌,法如青天,一灯如豆,汇作汪洋。司法之碑,足耀千秋,而司改之难,超乎蜀道,需要仁人志士戮力担当。西当太白有蜀道,可以横绝峨眉巅,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志在横绝峨眉巅的壮士邹碧华,不幸累倒在钩连司改天梯的途中。“燃灯者”虽逝,“灯塔”犹在。好人未必一生平安,但好人未竟的事业,会有人替他走下去。

   (作者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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