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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邹碧华为引领,做一名敢于担当的好法官
作者:孔繁灵   发布时间:2015-03-06 08:30:22


    一位优秀的法官离开了我们,此时,不分南北,无论上下,法官、律师、教授、学生,所有人都在真心诚意地纪念他。人们由衷叹服——“做法官,当如邹碧华。”他是燃灯者,他是布道人,他是一位纤夫,负重前行,他是一支蜡烛,燃烧生命。一位法官具备什么品质,才能赢得众人尊敬?他以自己的远见卓识和法律素养,赢得所有人的敬意。他是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受到众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学高身正、善良真诚和对法治理念的不懈探求,赢得了一位法官的身后荣耀。

    邹碧华以其言行、生命诠释了法官是法治的引领者,法治的守护人。回顾他短暂而有光华的一生,无论是背着“黑锅”推动司法改革,还是倾注心力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勇毅与担当都倾注于一身。邹碧华,就是一个在法治改革路上敢于担当的好法官,他一身始终牢记“责任责任责任”的誓言。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才会视“法”如生命,不断发出“我要做中国最好的法官”的呐喊。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才会视公平正义为圭臬,做的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提出的每一个观点、甚至说出的每一句话,无论对外还是对内,都闪烁着公平正义的智慧和光芒。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才会胸怀中国法治梦,走上法官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

    法官的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法官的责任又是重大的,既肩负着工作责任,也肩负着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他是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邹碧华以其一身诠释了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颇具意味的名字,是邹碧华为自己树立的标杆,也浓缩了他对法官职业精神的理解。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直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都不敢忘记母亲对他的叮咛:“要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

    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含泪听完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深受感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时代需要有更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讲到,青年要有担当,国家才有希望。勇于担当是一种精神、境界、力量的鲜明反映,也是一个人品格、素质、责任的综合体现。我们要以邹碧华为引领,做一名敢于担当好法官,切实担当起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历史重任,在勇于担当中实现作为,建功立业。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定位自己的责任担当,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依法公正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成为推动法治进步、服务社会大局、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中,亮丽自己的青春,实现自己的价值。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伟大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要有不甘平庸、进取心强、渴望成才的愿望,要面对现实,把握当下,把工作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视法律为自己忠诚的事业和精神追求,成为一种精神寄托。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把全部热情和精力投入进去,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忠于职守,承担起时代责任,创造出无愧于岗位职责的业绩。三是保持敬业精神。职责有轻重,岗位无好坏。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摆正心态,热爱本职工作,脚踏实地,戒除浮躁,淡泊明志,正确看待人生,正确看待事业,正确处理问题。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蓬勃的朝气、无限的活力和干好工作的热情,努力把工作完成在今天,以燃烧的激情换取事业的成功,在推进司法事业发展中找到自己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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