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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获广西高院肯定
发布时间:2015-03-11 16:21:46


图为兰海宁一行参观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本网讯(苏茂明 王权力)  3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深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调研少审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八步区法院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所取得的成绩。

    兰海宁一行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广,八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卫国及贺州市两级法院领导陪同下,实地参观了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兰海宁一边仔细地参观,一边认真地听取介绍。为从根源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八步区法院积极构建“八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依托该基地整合的资源,促使各共建单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服务、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的法制教育基地平台,营造全社会共关心、同支持、齐帮助的良好成长氛围。对此,兰海宁非常高兴,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该院进一步发挥好机制的作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载体,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及其家长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的责任意识,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随后,兰海宁与大家亲切座谈,详细听取了八步区法院少审工作情况汇报。兰海宁强调,八步区法院要大胆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率,加大对帮教回访力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审判制度,优先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审理,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打下基础;要严格执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启动犯罪记录封存,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在未来的生活、就业铺平道路。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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