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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法院法官垫付执行款感动被执行人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5-03-11 15:36:31


    本网讯(黄枧 吴鹏辉)  “梅法官,谢谢您半个月前的帮忙,如果不是你们帮我先垫付执行款,我可能要在看守所过年了。今天,我特地来把欠我前妻的补偿款3万元还上。”3月9日,被执行人吴小华对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庭梅局长连声感谢。

    2014年2月25日,吴小华与万红霞因夫妻感情不和在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并判处吴小华支付万红霞补偿款3万元。到期后,万红霞于2015年1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2月17日即除夕前一天,申请人万红霞从温州打工回来来到法院,声称自己已身无分文,无法回家过年,若法院不帮她执行到钱她就坐在法院不走。执行局法官了解到情况后,一边耐心向其做思想工作,一边派人去寻找吴小华进行协商。找到吴小华并向他说明情况后,吴小华希望法院能给他多点时间筹钱,他保证在年后还钱。鉴于吴小华家里还有小孩要抚养,又马上面临过年,法院没有对他进行强制拘留。不料万红霞了解情况后,得知人没带回,钱也没拿到,情绪异常激动。为了更好地解决纠纷,避免矛盾升级,梅法官迎难而上,在尽力平复万红霞情绪的同时,跟其他干警协商后决定执二庭同志先行垫付3000元钱让万红霞回家过年。民生无小事,百姓利为天。正逢除夕,此举一方面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一方面帮助了当事人渡过难关。

    吴小华从执行法官那了解实情后也深受感动,过完年就积极主动来到法院交上了执行款项3万元。日前,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在法院大执行队伍的努力下,该院“双月”集中大执行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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