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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撑起农村妇女维权法治蓝天
发布时间:2015-03-16 15:29:58


    本网讯(黄斯梅)  农村妇女因受传统文化的制约和文化水平的影响,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不高。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新机制,打造农村妇女维权平台,为她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积极下乡宣传教育,送法律锦囊。利用“12.4”、“3.8”等特殊节日,下到辖区乡镇集市,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妇女维权活动。在现场详细解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与她们进行法律互动,并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张贴法律宣传海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留守妇女的法制意识。去年以来,该院下乡开展农村妇女维权活动13次,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积极调解离婚案件,促家庭和谐。案结事了并不是案件的最好归宿,能最终实现人和是法官们最乐意看到的结果。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理原则,在调解过程中,采取案例讲解、亲情引导、冷处理等调解方法,不轻易判决离婚;经过调解确实需要判决离婚的,做好双方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的协调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离婚案件485件,调撤结案186件,调撤率为42.86%,成功挽救了10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维护妇女权益。开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并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当事人的立案手续,充分发挥该院立案庭“娘子军”的细心和爱心,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减、缓、免诉讼费,为农村妇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去年以来,该院共为61案80名妇女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减、缓、免交诉讼费66.61元。

    积极拓宽维权范围,延伸法律触角。加强与乡镇、村(社区)的沟通联系,每月定期到乡镇社区办公,上门为农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加强与政府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关组织的联系,形成联动司法,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妇女维权网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村妇女侵权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为她们撑起一片蔚蓝的法治天空。去年以来,该院每月都定期派出法官到设立在港北区各乡镇的“法官工作室”上班,共接待妇女儿童380多人次,为他们解决问题35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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