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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法院刑事审判中注重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
发布时间:2015-03-17 15:34:02


    本网讯(李艳)  罚金刑作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具有改造罪犯、威慑不稳定分子、安抚受害者、惩罚单位犯罪等独特的功能。日前,黑龙江泰来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适用罚金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危险驾驶犯罪依法并处罚金。加大危险驾驶犯罪打击力度,审结因醉酒引发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04件,全部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实际收缴罚金28.8万元,维护了公共安全。

    对单位行贿犯罪依法单处罚金。对两起特大单位行贿案的涉案单位单处罚金105万元,并对直接责任人依法判处刑罚。打击了单位犯罪,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加大侵财类犯罪罚金刑处罚力度。从严掌握侵犯财产类案件的罚金数额,确保足额缴纳。同时根据犯罪情节区别对待,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赃款赃物予以缴返、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3起盗窃案件单处2倍罚金,真正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的罚金刑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实际收缴罚金4万元,遏制通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获利的行为,提高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剥夺犯罪分子再犯能力。

    注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对赌博和毒品这两类侵犯社会管理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从重判处罚金,在审结的4起私设赌局,聚众赌博,从中抽取渔利和犯罪分子私自作庄销售“黑彩”的案件中,收缴罚金37万元,没收赌资28.74万元,迫使其付出了沉重的违法成本。

    依法加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的罚金刑处罚力度。对此类犯罪分子均处以违法所得1-2倍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在审理的崔某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液化气一案中,对崔某并处罚金6.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8万元及作案工具重型罐式货车一辆,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受到重创,从源头上切断再犯可能性。

    近年来,泰来法院一直把罚金刑的适用作为惩治和教育罪犯,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的重要手段,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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