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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法院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19 11:44:50
本网讯(温义甫) 近年来,山东省商河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老年人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完善制度机制,积极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开通赡养、扶养、医疗、抚恤“三费一金”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在立案关口对涉老案件进行重点关注,安排专人提供诉讼便民服务,并采取“一案一评”,广泛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及时协助其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交审批手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积极实行先行调解,必要时稳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正常生活。 二是实行重点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涉老案件审理水平,该院对涉老案件尤其是涉老民事案件,实行庭长重点审理制度 ,发挥庭长阅历广、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结合案件特点选用适合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积极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源,力争和谐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 三是跟踪案件审理实效。在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涉老案件回访小组,按一定比例对已审结的涉老案件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案件审理效果,避免涉老纠纷再次发生。 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老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法院督查室加大执行工作督导力度,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现象,努力将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利用中秋、“九九”老人节等传统节日,对涉案老年人中的困难对象进行走访帮扶,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和社会关爱。结合青年文明号创建、县委三联三帮八提升等活动,由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对重点涉老案件当事人进行长期结对帮扶,及时了解他们的精神需求,定期进行看望、座谈, 积极倡导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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