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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是最好的纪念
作者:章䶮   发布时间:2015-03-24 08:50:21


    2014年12月10日下班回到家,我像往常一样刷着微信朋友圈,突然看到邹碧华这三个熟悉的字眼,再细读居然是“上海高院副院长突发疾病去世”,不会是2011年来我们法院授课的奉新人邹碧华院长吧,震惊之余,我赶紧点开了链接,“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立即打开搜索引擎……然而让人悲痛的是,确实,邹碧华离开了,离开了这个他深爱着的世界。之后的几天,法律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邹碧华离世的消息刷屏了,法律人都在缅怀着这位受人尊敬的好干部。

    时间回到2011年4月2日下午,时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利用清明省亲的机会给家乡的奉新法院进行了以“要件审判方法与庭审技巧”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当时刚进入奉新法院工作的我有幸聆听了这场讲座,从此知道了家乡出了位学者型法官,并被邹碧华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所折服。之后,我经常在网络上搜索邹碧华的动态,渐渐的,我也像奉新法院许多干警一样成为了邹碧华的“粉丝”。

    然而天妒英才,邹碧华还是走了,带着眷恋离开了他热爱的世界。

     2015年3月2日,通过收看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聆听了报告团成员对邹碧华的思念,我心中再一次冉起了对邹碧华的崇敬之情。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最好的怀念就是继承。邹碧华的英年早逝,我们感到叹息,但是他留下来的财富,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传承和学习。

    法官应当有良知。邹碧华待人真诚、友善、无私,当邹碧华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老家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时,“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法律借助法官之手降临于世”,只有法官抱有一颗良知之心,才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才能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为此,法官要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不忘法律人的“初衷”,坚决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法官应当博学。邹碧华的一生从未停止过学习,1993年至1999年,已经参加工作的邹碧华先后考取了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六年里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根据组织安排,邹碧华前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对美国联邦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及法官助理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期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2010年9月,邹碧华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问世。许多法律人参加工作后,几乎停止学习与思考,办案时仅凭在校学习的老知识,然而,法官是一个需要丰富阅历及深厚专业知识的职业。为此,法官不能“坐井观天”,要不断的学习,像邹碧华一样,熟读相关法律规定,学习新的法律及解释,明确立法本意,不懂时多向书本、同事、领导请教,不断创新工作,做位“博学法官”。

    法官应当尊重他人。邹碧华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该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然而,在现阶段,在庭审时,法官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对律师言语不耐烦,甚至当着当事人的面训斥律师的现象十分常见。邹碧华的辞世为何不仅在法官界引起轰动,律师界也以“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对他进行悼念,我想与邹碧华尊重他人的品德是分不开的。因此,法官应当学习尊重他人,多为他人换位思考,从而赢得他人的尊重。

    法官应当情系为民。邹碧华走访的信访户沃根生夫妇在得知其去世的消息后,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邹碧华的离世为何能使得当事人悲痛,我想与他“以民为本”的品质是不可分的。作为法官,应当情系百姓,对待群众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之以法,做到情、理、法三结合,进而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与人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应当热爱生活。邹碧华的妻子说:“邹碧华喜欢看电影,喜欢唱歌,喜欢弹吉他,他的体育也好,学校的田径赛他都拿名次,是国家三级运动员”。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更好的工作,法院的工作压力较大,需要法官以一颗乐观的心态面对,因此法官要做一各积极向上,热爱生活之人,做到劳逸结合。

    “燃灯者”已逝,他以己之光照亮过众多有需要的人,直到最后一刻,蜡炬成灰泪始干大抵如此。虽然他离开了,但作为法律人,我们会用传承的方式来更好的怀念他,行动起来吧,像邹碧华学习,用行动的方式怀念他。愿“燃灯者”一路走好!

  (作者单位: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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