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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 “移动法庭”服务农村建设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3-27 13:34:16
本网讯(马欢欢) 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地处闽西北边远山区,全县人口14万左右,共有11个级镇,除杉城镇以外最近乡镇离县城10公里,最远60余公里。该院原来在不同方向设立了三个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后由于法庭撤并,现只剩一个朱口法庭,且只管辖三个乡镇,造成其他乡镇的群众诉讼极为不便。为此,泰宁法院加大基层法庭建设,以创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为契机,配齐配强法庭人员、设施等,并在全县推行大巡回机制。 一是构建巡回审判。为方便群众诉讼,增强个案辐射效应,该院对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相邻关系、赡养纠纷、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件,大力推进巡回审理,送法下乡,就地办案。二是强化庭所共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合作,达成共建协议,建立了诉前介入、诉调对接、信息互动的新机制和预防、调处、稳控的新格局。三是联合调解维稳。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邀请村干部、德高望重的长者共同参与调解,形成调解合力,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4年至今,该院通过“移动法庭”巡回办案50多次,调处各类纠纷80余件,开展法律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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