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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级法院如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5-03-31 17:21:16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符凤春作重要讲话。朱丹钰 摄

    本网讯(唐凤伟 王彦)  3月31日,黑龙江高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暨岗前培训班开班动员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在动员会上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严格实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出席动员会并作重要讲话。

    符凤春高度肯定黑龙江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所作出的努力,她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对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富有成效。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她赞扬高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很有必要”,指出“这既是人民陪审员之所急,又是人民陪审员之所需,对提高人民陪审质量,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工作职责,高水平做好人民陪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符凤春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发扬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要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案件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关部门要从经费等各个方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张述元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符凤春同志的讲话精神。他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积极为人民陪审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据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于2013年年底出台,是全国首个省级地方立法机关专门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如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目前全省共有人民陪审员12409人,超过了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2倍;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高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已挂牌正式运行,全省各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机构陆续成立;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更加有力,全省有43个基层法院将陪审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参审权力得到有效行使,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参与权、审理权、表决权等都以制度形式予以保证;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明显增强,参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4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到45861件,人均参审近3.6件。

    据了解,黑龙江高院举办的此次培训班,采取了远程培训的形式,200余名人民陪审员在高院主会场接受培训,其他人民陪审员在当地各中、基层法院同时聆听主场授课。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北安市法院在开班动员会上就人民陪审工作作了经验介绍。黑龙江省人大内司委、人事委,高院部分院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了开班动员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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