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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贼不悔改瞄准学生宿舍行窃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5-03-31 17:01:49


    本网讯(刘万春 李俭俭)  湖北籍男子早年在当地曾因犯盗窃罪三次被劳动教养,后来在老家湖北孝感“混不下去了”,就来到江西“寻求出路”。在该男子看来,学生宿舍最好下手,于是就把贼手伸向了莘莘学子,结果再一次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毅广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14年11月13日7时许,被告人李毅广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山庄乘出租车到宜春某学院,然后进入该学院学生宿舍某室盗得被害人伍某某一台联想Y400手提电脑,之后又进入学生宿舍某室,盗得被害人杨某一部小米2A手机和被害人张某某一部OPPO R8152T手机及人民币300元。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联想Y400手提电脑的价格为人民币4703元,小米2A手机价格为人民币799元,OPP0 R815T手机价格为人民币1125元。综上,被告人李毅广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6927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毅广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7月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1月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8月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毅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毅广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毅广曾因盗窃多次受到处罚,仍无悔改,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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