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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儿刚结婚 老父老母两次起诉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5-04-09 15:33:54


    本网讯(张江枢)  四川省营山一对老夫妻结婚二十余年,在残疾女儿刚结婚后,老两口却闹起了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再次起诉离婚。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李小丽与桑强于1994年经人介绍认识,一个月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当年12月生育一女取名桑玉,于2000年再添一子。桑玉自出生时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功能障碍性自闭症,生活一直不能自理。

    李小丽和桑强婚后关系一直不好,经常为了琐事争吵,但为了照顾残疾的女儿,两人一直隐忍,李小丽在成都照顾儿子读书,桑强则在家从事汽修工作,照顾女儿饮食起居,两人偶尔到成都或回家看望孩子,聚少离多,感情日渐淡薄。

    2013年10月,女儿出嫁,了却了两人一块心病,于是桑强便口头向李小丽提出离婚。考虑到女儿刚出嫁,李小丽没有同意离婚。

    随着女儿对新家庭的适应,2014年7月末,李小丽一纸诉状将桑强诉至法庭,诉请调解或判决两人离婚。2014年8月26日,营山法院作出了不准两人离婚的判决。

    2015年3月,李小丽再次向营山法院起诉离婚。由于距前次判决生效之日未满6个月,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营山法院依法作出了驳回原告李小丽起诉的裁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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