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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形象之诠释
作者:张龙军 发布时间:2015-04-14 09:06:45
“这绝对不可能做到。”原因断然肯定。 “这样做太冒险。”经验言之凿凿。 “这毫无意义。”高傲不屑一顾。 “大胆地尝试。”梦想谆谆劝导。 生活是矛盾的,我们每一个也都是矛盾的。鱼与熊掌不要兼得,无论喜与悲、对与错、情愿或不情愿,我们都必须面对生活而做出自己的选择。 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法官开拓司法公正之路任重道远。调解、开庭、判决,忙碌和辛苦充满诉讼的全过程,每一个程序都凝结着法官智慧的心血。今天,百姓心中的法官形象究竟是什么样的? 法官是一位法学家。法官行使国家司法裁判权,解决各方利益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法官必须爱琢磨,善质疑。为了作出当事人信服的判决,法官需要伏案求索,扎扎实实地分析法律规则的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等要素,成为不折不扣的研究者。法官撰写着一篇篇逻辑缜密、文字优美、论证充分的判决书,向世人诠释着法律的精神。 法官是一位哲学家。作为社会矛盾的化解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法官具有追根溯源、确定不移的价值观。在“法律帝国”的殿堂上,法官拥有深邃的思想、开拓的视野和宽容的胸襟。法官追求着对人权的尊重和对人性的终极关怀。面对民众的非议和舆论的挑战,面对历史的检验,法官的每一次判决都开展了本国立场与世界法治文明的对话,将法的哲学思想记录在庄严的判决文书中。 法官是一位道德楷模。许多社会纠纷的萌生源于对生活常识的误判,许多利益损害行为的发生源于个人道德迷失,许多违法犯罪的出现更是源于犯罪者对人性良心的背叛。法官作为人性善恶的甄别者、讼争纠纷的判断者、具体正义的实现者,他们秉公执法,扬善祛恶,为公平正义沉潜哲思,上下求索,尊重常识,体恤民生,崇尚人权,敬畏法治,以穷尽毕生之精力达成实现完美法治社会之人生境界。法官不仅仅是一位专业功底精湛的法学家,也是一个思想深邃的思想家,更是一名名副其实的道德楷模。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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