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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女错汇款诉索要 法官上门做工作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5-04-15 14:23:22


    本网讯(李斌)  “谢谢你们让我免受了往返奔波之苦,我在海南就把汇错的款如数拿回,你们真是司法为民的好法官!”4月14日,江西省新干法院七琴法庭的法官接到这样一通长途电话,远在海南的原告林霞激动地“点赞”着法官。

    2015年2月,海南女子林霞在向客户汇款时输错卡号,误将10500元汇至新干邹小龙的账户上。林霞情急之下上网查询了新干法院的办公电话,请求帮助。法官告诉其不用亲自来新干,邮寄诉讼材料就可立案。林霞当即将起诉状邮寄至新干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林霞在海南,为10500元来往返新干,需要额外花费差旅费用。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到邹小龙家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邹小龙将10500元汇回至林霞的银行账户。4月9日,林霞将撤诉申请书寄至新干法院。

    4月14日,在收到法院的准许撤诉裁定书以及邹小龙的汇款后,按捺不住内心的感激之情,林霞打电话给承办法官,向他们表示真挚的感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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