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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小法院享誉八桂
——写在凤山法院获得广西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先进集体之际
作者:黄炼 黄桂梅 韦薇   发布时间:2015-04-16 14:48:11


    4月3日,广西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自治区高院召开。会议通报表扬了一批全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凤山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并作典型经验发言。

    春风送捷报,喜讯催奋进。一个山区的小法院,在短短的几年内,是如何打造令人瞩目的佳绩?近日,记者走进凤山法院,感受这个山区法院执法为民的耀人魅力。

    2011年5月,凤山法院新班子上任后,提出党建工作要由“围绕型”向“融入型”转变的新思路,把党建工作融入审判、思想政治教育等各个工作领域。为此,领导班子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四、五年巩固提高”的五年总体工作规划。

    为了激发队伍的活力,该院提出“每个党员要有特长、每个党支部(每个部门)要有特点、全院要有特色”的工作新理念。各党支部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的特点,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积极创建党建品牌。其中,尤以凤城、平乐、长洲三个派出法庭组成的党支部为龙头,创造性地成立“山区巡回法庭”,构建“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的巡回审判凤山模式,把法庭搬到乡村院落,搬到老百姓身边,以公正、简便、亲民的审判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能对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经过几年的努力,“凤山山区巡回法庭”成为河池市一个响亮的司法品牌。

    针对过去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佳,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局面,该院大力抓好党总支及支委组织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到能力素养提升的全过程,努力将其由“游击队”改造为“正规军”。

    一是建好机关党务骨干队伍。由一名副院长兼任党总支书记,选配优秀干部配备党总支班子,主抓机关党建工作。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设立5个党支部,选配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保证专人抓党建。多次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邀请县、市直工委领导对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建好党员先锋模范队伍。通过开展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比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是建好青年干部后备队伍。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广西干部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素质提升班,重点培养领导干部决策力、执行力、洞察力、协作力和创新力;联合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合作共建研训基地,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法官的执业水平和司法公信力;通过老法官带新法官的“一帮一”结对带教培养方式,促进青年法官的成长成才;让青年骨干列席审委会、党组会,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本领;利用报纸、网络等,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自2012年以来,凤山法院共有30名党员干部获得晋职晋升。

    为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办案效率,树立老区法院和法官的崭新形象,凤山法院坚持以公正廉洁司法为目标,树立“短期领导管人、中期制度管人、长期文化管人”的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发挥法院文化的积极导向作用,优化吸纳和留住人才的环境,营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增强集体的凝聚力。近年来,补助困难党员干警5万多元。

    通过党建工作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凤山法院为审判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在全国法院系统受理案件呈井喷式发展的当下,该院却呈现出“一少四高三低三无一满意”现象,山区小法院走向全区乃至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2013年12月,该院平乐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9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多项工作获得河池市中院表彰;先后有70多人次被县市区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和授予三等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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