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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院长接访日活动释理说法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5-04-20 13:47:47


图为卢某某(右一)满意地与李松海(左一)握手道别

    本网讯(付静)  4月14日下午,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松海在信访室接访了一起60年代“文化大革命”初期的刑事案信访人卢某某。该院审管办主任邓勇、研究室主任唐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蒋锐参加了接访。

    该案于1966年11月18日判决。根据当时审理查明,信访人卢某某被认定为流氓成性、无恶不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执行后,卢某某于70年代起多次向平武县人民法院、平武县人大常委会、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复查,当时法院作出了驳回申诉的答复。

    李松海亲切地称卢某某为“老卢”,并仔细询问他的信访请求和事实证据。卢某某拿着自己准备好的材料一一诉说。他明确表明当时判决的所有事实都是不存在的,判决也是没有道理的,当时认罪主要基于客观的社会和政治环境,这样的判决这么多年在精神上给了他很大的压力和伤害。

    李松海一方面结合历史背景就卢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释理说法,同时表示他将就卢某某的案件情况积极向当地党委、上级法院汇报;另一方面,李松海院长结合60年代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况,对卢某某做了思想工作,让他理解当时的大环境,放宽心,放下思想包袱,保持精神愉悦,提高生活质量,好好生活在当下。

    两个多小时的接访,69岁的信访人卢某某深受感动,对李松海体察民情的做法和处理案件的意见十分满意。连声说:“谢谢,谢谢!李院长亲自接访我的案件,我很高兴,能够得到法院的理解和平等的对待,我的精神上一下子就轻松了,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最后,李松海院长与卢某某愉快握手告别。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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