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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记鸡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作者:付杰   发布时间:2015-04-21 10:47:20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把诉讼服务中心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第一道门户、第一道窗口、第一个平台,积极从服务细节上进行完善,相对独立,合理布局。采用窗口开放办公模式,方便群众诉讼,设有“人民调解、咨询起诉、救助服务、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综合服务区,同时完善院长接待室、诉前调解室、律师阅卷室、法警值班室、会见约见室等,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规范、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在诉讼服务职能上,在诉讼服务大厅候等区为诉讼群众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指南、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立案审查、司法救助、便民服务、信访接待等。推行“立案叫号”和“电子查询”系统服务。该系统由当事人根据自己所申请的案件情况进行选择,并配有专职的导诉员,协助指导部分不识字或者不知晓立案程序的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前来起诉或者咨询的当事人只需在叫号系统触摸屏上轻轻一点,即可知道自己的号码。该系统还设立二代身份证扫描区,以此来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实。叫号系统日均叫号约80余人次,该系统的推行,让当事人平均等候时间从以往的半小时多缩短为十五分钟。此外,还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纸、座椅、写字台、老花镜、饮用水、报刊杂志、笔墨纸张等便民服务和便民设施。诉讼指南柜台包括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明细表、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小额诉讼须知、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强制执行审批表、离婚案件原告诉讼要素表等30多项诉讼文书,真正把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司法公信力。  

    在纠纷化解职能上,开展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调对接。时刻捕捉和把握群众的呼声要求、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苗头倾向,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推行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制度,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努力做到能够在人民调解中解决的问题,力求不上升到行政调解上来;能够在行政调解中解决的问题,力求不上升到司法调解上来。鸡东法院90多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解方面的优势,让民意有序地融入司法,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

    在案件分流职能上,进行诉前分流、联系落实、繁简分流、速裁机制等。真正实现进门有人引导,找人有人联络,风险有人提示,材料有人收转,约见有人安排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小额诉讼采取简易或速裁程序及时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组织精干力量细研慎判,提高审判质量。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流,以便破解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

    鸡东法院诉讼服务理念的不断更新,诉讼服务措施逐渐完善。今年1至3月,鸡东法院就电话预约立案98件,上门立案16件,开启诉讼绿色通道10次,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0余人次,诉前调解案件85件,立案调解案件104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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