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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凌晨盗鸡因摩托车故障被失主抓住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28 11:03:33


    本网讯(张瑜)  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清全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对于其盗窃使用的交通工具二轮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

    2014年6月8日凌晨,李清全携带纺织袋、扁担、手电筒等工具,驾驶其所有的二轮摩托车窜至黔西县雨朵镇扯泥村十组王定祥家,发现王家的鸡圈门没锁,遂进入鸡圈内将王定祥家价值1275元的十六只鸡盗走,之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逃离现场。当其行驶约500米处时,因摩托车发生故障,被闻讯赶来的王定祥及其家属抓获。案发后,李清全所盗的十六只鸡已经被公安机关追回发还给受害人王定祥。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清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2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确认。介于归案后,李清全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且其所盗物品已发还给受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黔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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