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人民陪审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河南:研讨部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5 14:15:57


    本网讯(范书伟)  5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批示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精神,研讨部署该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海萍,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被确定为试点单位的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兰考县人民法院、西峡县人民法院以及试点基层法院的中级人民法院汇报了有关情况,并就下步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初步意见。

    宋海萍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各试点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孟建柱书记提出的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弘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切实加强司法公开,有力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宋海萍主任要求,一要学好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迅速行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试点法院要成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抓紧会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最高法院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本地实际,细化改革举措,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具体措施。三要加强协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获得外部支持。健全与地方人大的汇报联络机制,加强与司法局、公安局的合作,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四要统筹协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强化技术支持,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开发随机摇号确定系统、均衡参审系统和履职信息系统等,增强选任和抽取的公信度和效果。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对陪审制度的认同度和积极性,推动群众参与审判、理解审判、支持审判,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对试点法院改革工作的统筹管理、督促检查、中期验收和评估总结。建立试点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