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舒婷) 为出售制毒物品牟利,钟启强“招兵买马”进行化学合成麻黄素,一次生产失败竟然“毫不气馁”,继续寻找新的技术人员违法生产这种制毒物品。殊不知麻黄素产出之时,就是注定走进牢笼之日。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被告人钟启强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3年4月,钟启强为生产、贩卖麻黄素获利,在有过一次生产失败的经历后,经人介绍租下位于将乐县万安镇某公司厂房,从三明某公司购买到设备及化学原料。同年7月,钟启强与黄某甲协商由钟启强提供资金、设备、原料和场地,黄某甲负责召集人员生产麻黄素,生产出的麻黄素由钟启强拿去卖。同年8月,被告人钟启强和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吴某某等四人,在租下的厂房内,以化学合成的方式生产麻黄素,直至同年8月6日被公安民警查获。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同案人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吴某某。在现场扣押到甲苯2084.65千克、盐酸509.4千克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合成物。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公安机关在现场扣押的化学合成物中检出甲卡西酮成分。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启强和他人为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而进行化学合成麻黄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钟启强为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而进行化学合成麻黄素,在生产过程中被抓获,是犯罪预备;被告人钟启强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大。综上被告人所具有的犯罪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