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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法院主审法官签发首份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5-05-06 13:24:12


    本网讯(易继华)  5月5日16时,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唐某与被告苏某离婚纠纷一案公开宣判,不准原告原告唐某与被告苏某离婚。法官宣判后立即给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双方均表示服判,这是临澧法院新任主审法官谭碧涛按照司法改革后授予的权限签发的首份判决书。

    今年4月,临澧法院报经上级法院批准率先成为常德法院法庭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该院精心制定法庭改革试点方案,严格按照拟定的主审法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了三名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主审法官。主审法官负责案件的自主审理裁判、文书签发、案件执行,真正独立行使案件裁判权,无需报请院、庭长层层审批。对于复杂案件,主审法官还可通过主审法官联系会,实行疑案共析,相互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主审法官对所办案件自行承担过错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生负责制。主审法官享受一定的办案补贴,落实相应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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