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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为辖区商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5-05-06 16:11:30


    本网讯(罗扬云 黄珍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农法官用40多分钟时间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帮助外地商人蒋某成功追回1000元钢材款。

    蒋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人,于不久前来宁明县做钢材生意。2014年6月,周某到蒋某的钢材店购买钢材建房子,由于资金紧缺,周某付给蒋某部分钢材款后,尚欠1000多元钢材款没有支付。蒋某多次催周某支付余下的1000多元钢材款,但周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蒋某将周某告到法院要求周某支付余下的1000多元钢材款。

    案件受理后,农法官马上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时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农法官从买卖不成仁义在,诚信做人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于说法有据、讲理深入,双方当事人放下抵触的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当庭支付1000元钢材款给蒋某。

    随着辖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商纠纷案件逐日增多。为高效化解各类涉商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宁明法院对起诉到法院的涉商维权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执”。与此同时,宁明法院组织干警到宁明县城和辖区乡镇开展涉商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向过往商人发放维权法律宣传手册、讲解维权技巧、方式和方法。开设“午间法庭”、“圩日法庭”、“夜间法庭”审理、调解各类涉商纠纷案件,为商人提供维权法律咨询,引导帮助他们依法、理性维权,为辖区商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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