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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赋予“五四”新内涵
作者:王丽惠   发布时间:2015-05-06 08:49:51


    “五四”,虽已过去96年,但“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却一直激励着一代代青年人不断前进。这种精神得以永恒,不仅在于它的精髓与内涵超越了时空,更在于它在时代的变更中能不断的被赋予新的色彩,这才是其生命力强大所在。

    因此,作为青年法官在面临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在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时,要为它追加新的定义和内涵,使“五四”精神不会凝固在历史长河中,而会引领我们将“五四”精神融于司法实践,融于日常生活,融于自己的一言一行,激励我们争做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青年法官。

    茅盾有一句名言:斗争的生活使你干练,苦闷的煎熬使你醇化;这是时代要造成青年为能担负历史使命的两件法宝。“五四青年”正是担负起历史使命,充分发挥了两件法宝,才筑成那个时代的英勇与坚强、果敢与奋进、热忱与理想、不屈与抗争的精神。青年法官要学习“五四青年”担负历史使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担负起重大职责,坚持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年法官要培养勇于担当、刻苦钻研、坚忍不拔、精益求精的精神,牢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才能够真正不负于人民的重托、无愧于时代的使命。

    青年法官要淡定面对困苦挫折和逆境锤炼,不但有助于变得坚韧强大,还可以带来厚重扎实的法律人生。

    青年法官并不需要等待岁月蹉跎,慢慢磨练自己的司法技能与经验,再回应优秀法官的荣耀,而是指在此刻让我们拥有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即将到来的司法改革挑战。

    青年法官的敏感和独创精神,一经与成熟老法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相结合,就能相得益彰。作为青年法官要想拥有美好璀璨的法律人生,就要永远做一名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努力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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