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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连续三次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08 14:53:32


    本网讯(李冰)  5月7日,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再次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全省卫生先进单位,这也是该院连续第三次被授予该荣誉称号。

    多年来,该院在做好审判和执行中心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运动。通过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教育,进一步整治了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办公和生活环境,使全院卫生环境得到质的飞跃。建立了机关内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干净整洁的机关食堂。各个办公室卫生做到地面光亮洁净,墙面干净,玻璃明亮,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聘用垃圾清运员,每天及时清运办公区内的生活垃圾,做到日积日清,保证了干警在工作期间有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了办公楼院地面清洁卫生、净化亮化,营造出了洁净明亮的卫生环境、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喜讯传来后,同志们纷纷表示,要以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为契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为增强全院干警健康素质、构建和谐新杞县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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