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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护正义 一心为公铸警魂
——灵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纪实
作者:黄津钰 罗丽勤   发布时间:2015-05-08 14:29:17


    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作风优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人民司法事业;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斗志昂扬,以精湛的技能为法院审判执行保驾护航;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一心为民,将满腔热忱换化为绿叶情怀,为社会增添了一份和谐。在广西区灵山县人民法院,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不论是寒风刺骨、大雨倾盆、烈日当空,还是当节假日人们与家人团聚时,法院里总能看到司法警察大队的身影。多年来,他们坚守在天平背后,默默奉献,心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撑起了正义的脊梁。

    一心为民不言苦,勤学苦练显雄风

    5月,北回归线以南的灵山县已进入初夏,阳光下的草地散发出阵阵炙烤的炎热。此时,法警大队正在烈日下苦练。为首的教练员,声音洪亮,一个匍匐,身子便直挺挺地卧在了地面上,他身后的队员们相继重复着这个动作,身上的汗水溅开,反射出金色的光芒。

    “法警承担着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职责,只有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适时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才能增强应变能力,防止脱逃、自伤、自残等事故的发生。”法警大队队长黄卫东说。

    为增强自身素质,法警大队设立教练员并坚持每周组织法警集中进行体能训练和专业技能训练,做到每次训练有讲评、有记录。全体法警在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都得到了较大提高。

    “这里是灵山法院执行局吗?我是丰塘镇的小陈,现在被执行人温某持械纠集了六七十人到我们产生纠纷的山岭上,对我运输木材的车辆进行阻拦,这可怎么是好呀!”执行局的法官接到这样一通电话后,立刻联系法警大队一同前往山林纠纷地点。

    警车在颠簸弯曲的山路上行驶,一路上尘土飞扬。黄卫东在车上针对此次协助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制订紧急预案,明确各法警的分工与职责。

    到达现场后,一组法警立刻包围控制住温某等人,另外三组法警占据地形制高点,其余两组法警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在强大而有序的警力部署面前,温某的斗志湮灭,纠集而来的同伙纷纷弃械而逃,双方一触即发的械斗事件随之瓦解。事后清点现场遗弃的管制刀具达37件,多管沙枪3支,自制炸炮10个。正是有着平日里坚持不懈的训练,法警大队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才能临危不惧,成功处置。

    坚持政治建警,将忠诚镌刻入心

    “您好,请出示您的有效证件。”

    “请您接受安全检查,谢谢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前岗值班法警正在认真对每一名前来法院的群众例行安全检查,动作规范,用语文明。这是法警工作中最平常不过的一样小事。

    “第一次来法院,一踏入大门就觉得法院很庄重。”前来法院办事的黄阿姨说道,“从法警一丝不苟的态度中就能感受到法院工作的严肃和认真。”

    都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每一位法警在工作中都能做到将司法为民与严格执法完美结合,扎实的政治理论学习功不可没。作为一支警察队伍,灵山法警大队十分注重加强理论武装。严格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建好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始终不渝地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通过不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机关安保工作会议等,引导干警们深刻认识法院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保工作主动性、自觉性。

    全力护航审判,书写18年零事故的佳绩

    早上7点50分,在灵山法院的一楼,10名法警已集合完毕,他们统一穿着警服,准备前往灵山县看守所提押被告人。

    从灵山法院到灵山县看守所总共有20多公里路程,其中经过几个热闹的乡镇。为了防止堵车,保证准时开庭,提押路线有多种备选方案,法警可根据需要选择路线。

    “警车是特种车辆,按照要求,一旦启动中途不准停车,不避让红灯,不准打开车门,警车之间不准其他车辆插入。提押路线会进行不定期的调整,以保证安全。”黄卫东说。

    9点整,案件正式开庭。值庭过程中,两名法警笔直地坐在被告人旁边。

    “有他们值庭,我们庭审时就感到更踏实和放心。”灵山法院的法官是这么评价的。

    法警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审判顺利进行,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份责任重、风险大的工作,既要威慑执法,又要文明执法,还要随时把握掌控旁观群众和犯人的各种状况。法警大队始终坚持把能否高标准完成各项职能任务,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检验司法警察战斗力的标准。

    2014年,法警大队共保障该院刑事、民商、行政案件数835件次,押解、看管被告人854人次,出动警力2397人次;保障高院刑庭、中院刑一、刑二庭案件数55件次,押解、看管被告人99人次,出动警力306人次。协助执行局执行92次,出动警力183人次,拘留16人次,无一起脱逃、自残、自杀等事件发生,真正实现了法警大队自1996年建队以来,连续18年安全“零事故”,为法院审判执行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这份骄人的成绩单背后,是大队结合审判实际状况,采取了多项举措确保安全“零事故”的成果。

    在灵山法警大队的荣誉墙上,挂满了各种荣誉证书和锦旗。大队连续四年被评为灵山法院先进集体,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荣获钦州市司法警察单项考评工作一等奖,2012年荣获“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获得“全区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警队中还涌现出了周道斌、邓志楠等一批技能突出、业务精湛的司法警察标兵。荣誉的背后,有太多不为人知的艰苦付出,浸透了许多血泪和汗水。

    2015年5月6日,区高院对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28个先进集体和14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灵山法警大队喜获“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大队长黄卫东同志被评为“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出发点上,灵山法院法警大队这个英姿勃发的集体将继续围绕“司法为民、一心为公”这一主旨,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韧的勇气、更决绝的毅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法院审判事业更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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