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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立案登记制下的“新感受”
作者:王明芝 赵琼   发布时间:2015-05-21 14:27:05


    “立案登记制”5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逾半月。新规实施后有什么新气象、新问题?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看看吧!

   “各类诉讼案件15分钟立案,流程更简单了!”

    递交立案申请材料→立案法官简单审核形式要件→进行登记立案→网络信息录入→预交诉讼费用,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这让一大早来到唐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的张先生有点目瞪口呆。

   “都说打官司难,所以早点来,想跟法官说说好话,先把案件立上,没想到不用说什么,案件直接就立了,真的这样就行了?”满脸诧异的张先生一再询问确认,得到非常肯定的答复后,张先生满意离去。

    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唐河县法院依照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强制执行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效率大幅度提升。“从当事人递交材料到立案完成,一个普通案件大约需要十五分钟。”唐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经过估算说。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而对于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做好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整个立案流程简单明了,从制度上保障了群众的诉权。

   “以无障碍立案为基础,诉讼过程更顺畅了!”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在唐河代理案件较多的一知名刘姓律师有了新的认识。“现在立案真的很容易,只要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当事人能提出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基本上都能当场登记立案。而且,诉讼材料的转接速度也加快了,案件能很快进入审理程序,整个诉讼流程更加顺畅。”

    在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同时,唐河县法院积极理顺配套工作机制,将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作为提升整体审判业务质效和司法工作水平的契机。案件立上后,迅速被转送到各审判业务庭,到达承办法官手里,进而展开审理程序。再通过强化案件监督、组织法官学习、开展讨论交流等方法、措施,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提高法官业务水平,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公平公正审理案件,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减轻诉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实现。

   “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办案压力更大了!”

    立案登记制下,大量疑难复杂很难处理的案件涌入法院已成客观事实。“行政诉讼数量明显提升,民事方面土地纠纷、相邻纠纷等较为疑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案件也明显多了起来。”问及新情况时,立案法官赵琼这样回答。

    面对已经接收的案件,承办法官纷纷表示“压力山大”!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案件数量增多、难度提高、类型增加的新情况让法院和法官们都面对着新的挑战。

   “每一位法官都背负了更大压力,但是也有了新的动力,如何在立案登记制下办好每一起案件,是我们共同面对的新课题!”唐河县法院主管民事审判业务的副院长何栓林这样表示。

   “诉讼、办案风险同步增加,工作需要更细致了!”

   “您提交的材料可以登记立案,但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如果在诉讼中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话,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刘春华不厌其烦,一再提示申请立案的当事人。“立案时对实质问题及主要证据不再审查了,但相应的,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的风险大大增加,我们必须更加细致地告知诉讼风险。”刘春华法官在和同事交流中这样说。

    而对法官来说,办案风险的增加也很明显。当事人滥用诉权、无理缠诉、甚至恶意诉讼等,都可能是立案登记制的衍生品。“审理中必须更加细致严谨,任何一点点疏忽都可能让恶意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民一庭庭长王书林表达了这样的忧虑。

    为应对立案登记制下的风险,唐河县法院一方面在案件审理中加强诉讼风险告知、法律释明,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的审查及惩处机制,用全面细致的工作为立案登记制“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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