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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花甲夫妻闹离婚 法官悉心巧执结
发布时间:2015-05-21 16:39:48


    本网讯(李瑶)  5月20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执行款2700元送到申请人刘大妈手中时说了这样一番话:“大妈,赖大爷已经答应每月会准时给您打扶养费过来,以后您再也不用大老远跑到我们法院来申请执行了。”刘大妈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谢谢你们,其实我也不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亏了你们做通了他的工作,这不也可以给那老头子省了执行费吗?”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该案中的申请人刘大妈与被执行人赖大爷都是年过花甲的的老人,在一起过了大半辈子,谁知到了这把年纪却闹离婚。两老人均为退休职工,生活本可以过的很惬意的,2004年,赖大爷以刘大妈不愿供养父母又不履行对子女的教育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两人未在一起生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2005年10月,原告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请求法院判令准予两人离婚。经审理,法院判令准予两人离婚。但因刘大妈的退休工资仅300元一个月,低于城镇住户平均每月消费性支出,而赖大爷的退休工资有1069元一个月,故判令赖大爷每月支付扶养费150元给刘大妈。判决生效后赖大爷却迟迟不给,2014年7月,刘大妈遂向法院申请执行2013年与2014年上半年的扶养费。

    案件受理后,本以为被执行人有退休工资本应很容易就能执行到位,岂料在各个银行都未能查到被执行人的存款记录,也查不到工资账号,案件一度搁置无法执行。后来,执行法官来到社保局了解情况发现赖大爷是用一代身份证号开的工资账户,社保局出具工资收入及账号证明后案件很快得以执结。

    考虑到该案为扶养费纠纷案件,得有长远的打算,为了能妥善处理该案件,执行法官来到赖大爷家中,通过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终于做通了赖大爷的思想工作,同意每月月初会按时将扶养费打到刘大妈的账户上,案件这才算圆满的执结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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