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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受理标的额近2000万元民商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5-22 13:48:37
本网讯(朱上游) 近日,福建省永安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诉讼标的额近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案件,这是最高法院重新调整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后,该院受理的首起超千万元民商事案件。 原告某银行诉被告韦某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标的额为1983万元。该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要求,予以登记立案,当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自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该院通过服务窗口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共583件,当场立案率100%。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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