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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开展“安全生产司法服务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26 13:41:47


    本网讯(廖长春)  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司法服务月活动中去,为广大群众安全生产做出极大的努力,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是制订《活动计划》,创新“法官+企业”1+1司法服务联系模式,深入走访40余家企业,指导订立合同37份,诉前化解纠纷51件。

    二是依托生态审判庭、景区法庭、巡回法庭等开展巡回办案110次,利用午间、夜间等时间开展司法活动36次,解答法律问题30余个。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调研,联合旅游管委会、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对100余家企业、酒店、宾馆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38处,停业整顿3家。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在广场LED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0余次,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向群众发送典型案例10余个,安全提示短信300余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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