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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老板结仇邀人砸毁游戏机 俩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26 14:47:57


    本网讯(刘万春 罗珊珊)  一男子和朋友某日在游戏厅玩时因钱款纠纷发生争执,在处置过程中该男子及其前来劝架的父亲被游戏厅老板打伤,心存怨恨,事隔一周后,该男子便邀集10余人将游戏厅里的游戏机砸毁并潜逃外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俩涉案男子在时隔两个月后相继落网。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吴小熊、吴冬日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31日晚,被告人吴小熊、吴冬日等人来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直街3号一楼的游戏机室内,与游戏机室的老板周某某等两人因钱款纠纷发生争执,被告人吴小熊及其父亲被游戏室内的人员打伤。同年6月6日20时许,被告人吴小熊想到自己被打的事情,十分生气,于是纠集被告人吴冬日及吴某(在逃)等10余人,手持砍刀、铁锤、铁棍等工具来到被害人周某某的游戏机室内,将一台渔乐无穷99原装和一台彩金五星豪华版游戏机砸毁。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游戏机价值人民币66640元。

    案发后,被告人吴小熊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周某某人民币12万元,被害人周某某已谅解被告人吴小熊、吴冬日。

    另查明,被告人吴小熊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8月31日20时30分许在长沙火车站第二站台被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并于当日送长沙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羁押。2014年9月3日被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依法逮捕;被告人吴冬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9月26日22时40分许在萍乡火车站广场附近被南昌铁路公安处萍乡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并于当日送萍乡市看守所羁押。2014年9月29日被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小熊、吴冬日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两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吴小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吴冬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吴小熊、吴冬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吴小熊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周某某人民币120000元,两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周某某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吴小熊、吴冬日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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