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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法庭审理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03 16:56:30


图为县长黄炳峰(左一)出席庭审

    本网讯(覃识渊)  6月2日下午,广西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环江县驯乐苗族乡北山村洞巧村民小组诉被告环江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纠纷一案。这是5月1日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该院审理的第一例公民状告行政机关案件,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炳峰亲自出庭应诉,成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28年来,第一位出庭应诉的自治县县长。

    整个庭审规范、紧凑、有序,黄炳峰县长积极应诉,与原告平等对话,详细陈述了己方的答辩意见,认真回答了原告方提出的问题,展示出良好的庭审风范,得到了原告的充分肯定。原告律师表示,行政首长出庭发声对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有积极的作用,原告对此次案件的顺利解决充满了期待。

    庭后,黄炳峰县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县县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这是很好的学习机会,有利于行政首长法律意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行政机关更要注重依法行政,自觉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群众。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化担任审判长。他表示,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将成为常态。该院将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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