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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身患绝症起诉索本息 法官力促达协议
发布时间:2015-06-03 16:08:33


    本网讯(邱立松)  6月2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孙某因患晚期癌症,怕身后之事无法妥善处理,尤其是涉及到的有关债权问题,故向新邵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郭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5万余元。5月6日,法院受理本案后,针对孙某的特殊情况,唐成华、邱立松两名法官立即驱车赶至冷水江市,找到郭某向其送达应诉材料并告知原告现在情况,从人情伦理、法律规定等方面向郭某做工作,希望被告能在原告所剩不多的时光早日偿还借款。郭某在了解情况后也向法官表示一定到庭参加诉讼,并争取早日偿还孙某的借款。

    庭审之日,原、被告早早赶至法庭,在庭审之前,郭某向孙某及主审法官陈述,现身边确无现金,但现有一笔180余万元的纠纷款正在走法律拍卖程序,在今年年底应该可以到位,只要纠纷款一到位,一定第一时间偿还所有的本金及利息。郭某当场对孙某在其资金紧张之时给予帮助的大义行为表示感谢,但现身处此尴尬时期,希望孙某能够理解并宽限时日。

    经主审法官开庭调解,孙某与郭某本着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限郭某2015年12月1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协议签订之后,郭某向孙某再次表示:“你的钱,我无论如何在今年一定归还”。原告也在其蜡黄的脸色露出一丝微笑,并向被告表示感谢理解。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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