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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四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08 13:22:49


    本网讯(王志斌 贺洁)  为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和作风不正问题的发生,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强化纪律作风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在预防控制上下功夫。

   “防未发”。在风险事件没发生之前,通过总结归纳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从人员、岗位、单位三个维度来概括形成风险点字典库。依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进行廉政宣传教育,给大家紧紧“绳儿”,做到心里有数。

   “防苗头”。当出现廉政风险事件征兆,或是小事情发生的时候,及时掌控住,防止事件扩散和蔓延。并且通过风险事件历史发展轨迹去预判这类事件什么时候会高发,先去打预防针,在风险事件出现苗头的的时候就把它给掐灭。

   “防大事”。发现小问题的时候,及时进行处理并教育相关人员,避免小问题恶化成大事故,进而使得恶性腐败案件不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干警。

   “防扩散”。通过以上方法,把廉政风险事件的影响控制住,及时、高效、妥善处理,避免由于小事故没有及时处理好,导致事件扩散蔓延,形成恶性公共事件。

    据悉,该院重视干警队伍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服务理念,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不断优化干警队伍,促使干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并落实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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