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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被告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双双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6-08 16:14:18
本网讯(李度) 近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被告人凡廉、洋平因索要债务无果非法拘禁他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 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1月28日,被告人凡廉、洋平为索要债务,将被害人阿吾提、麦提尼亚孜、艾合买提拘禁在阿瓦提县皇家宾馆511房间并由被告人洋平负责看守。直至2013年11月30日,三被害人被公安机关解救。 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杨敏、宁中瑜、杨立、王燕、徐佳莉证言;被害人阿吾提、麦提尼亚孜、艾合买提陈述;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辨认笔录;视听资料光碟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凡廉、洋平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凡廉、洋平系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凡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洋平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均系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二被告均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该院综合以上情节确定处罚刑期。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人凡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被告人洋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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