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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法院:庭审进社区 法治入民心
发布时间:2015-06-12 13:50:09


    本网讯(唐丹)  6月9日,在楚湘街社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澜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来自楚湘街社区的居民及其社区工作人员、《长沙晚报》记者等共30余人参与了此次庭审活动。

    上午9时,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严格依据程序进行,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014年7月28日18时30分,刘某驾驶大型货车沿石碑路由南往北行驶,途经黑石路路口左转弯时,恰遇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沿黑石铺路由西往东行驶。由于刘某驾驶车辆忽视安全转弯未让直行,导致两车在黑石铺路石碑路路口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经交警责任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机构鉴定,魏某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魏某已支付医疗费144848元,其中曹某垫付医疗费77000元(含保险公司10000元)。另,曹某还支付了住院期间护理费3480元。在陈述最后意见时,魏某哭诉受伤经过,迫切要求刘某(大型货车驾驶人)、曹某(大型货车所有人)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出院后)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法官充分考量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方针,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因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须将调解方案上报公司,取得调解权限后方能签订调解协议,故该案尚需延后协商以达成调解,未作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楚湘街社区李嗲嗲感慨地说:“我们在家门口就亲眼看了法庭审判,看到了司法的公正与透明。这个案件,也让我了解到遵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以后会好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还会督促其家人、朋友,避免发生这样后悔莫及的场面。”

    楚湘街社区主任韦玉芳一边组织大家离场,一边满脸激动地说:“庭审进社区,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我们非常渴望建立一种常态机制,提供这种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居民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感受法律的威严,消除普通居民对司法的神秘感。我们希望法院以后能将不同类型的案件带到社区来开庭,或者是以其他方式进社区宣传法律知识。”

    天心区法院于2015年初开启“六有三正”主题竞赛活动,其中“三正”就有要求传播正能量。今年至今,天心区法院将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进社区已有四起。该院旨在通过庭审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使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落到细微处,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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