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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生前存款难取 诉至射阳法院当日解决
发布时间:2015-06-12 16:15:43


图为当事人给法官赠送锦旗

    本网讯(孙海雷)  6月10日下午,射阳县临海镇退休职工周某专程到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 “快审快结,为民排忧”的锦旗。“老母亲生前在银行的存款虽然不多,让我为这点钱路跑的不轻,没想到法官半天给解决了。”老周向院领导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2010年9月7日,周某母亲病故,生前有3144.48元存放在射阳某银行的储蓄所。周某是唯一继承人,凭着存单等证件至储蓄所取款时,储蓄所拒绝支付,要求周某提供公证文书。周某携带大量的书证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时,公证处要求周某补充使周某无法取到的证据。周某在取回母亲存款无望的情况下,于6月4日,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银行支付其母亲的存款。

    6月10日上午,该院民二庭通知双方到庭,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查明周某是唯一继承人,被告承认原告母亲在储蓄所的存款是事实,同意调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当日支付给周某母亲生前存放在射阳某银行储蓄所的存款3144.48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完字后,周某就拿到了银行支付的存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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