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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不悔改 窃贼伙同他人多次偷牛羊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23 10:39:58


    本网讯(王锡怀)  一盗窃犯出狱后不思悔改,伙同他人多次盗窃牛羊。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黑日瓦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2年2月24日,米易县撒莲镇的黑日瓦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4年5月11日至2014年10月16日,黑日瓦伙同他人窜至米易县丙谷镇、撒莲镇、垭口镇先后实施盗窃6次,累计盗窃水牛1头、黄牛2头、山羊8只。2014年10月19日20时许,黑日瓦在米易县垭口镇农贸市场内被米易县公安局的民警抓获。经米易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水牛、黄牛和山羊总价值395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黑日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黑日瓦与同案犯的作用、地位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被告人黑日瓦系累犯,且多次实施盗窃,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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