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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5-06-25 16:56:06
本网讯(万里 黄连生) “承办法官对该案的法律关系定性不准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评查小组合议认为该案系重大差错案件”,这是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通报内容的一部分。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狠抓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直接予以通报,严禁走过场、遮遮掩掩。 据悉,该院自2012年以来就成了案件评查小组,制定并完善了评查规则,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对于评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错案、瑕疵案,要查究责任领导和法官的责任,同时组织资深法官进行会诊,把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在注重审判质量提升的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质量通报和跟踪验证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以督促部门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评查案件460余件,发现并整改问题达36处,通报差错案件12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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