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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使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受审
发布时间:2015-07-07 16:30:23
男子使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受审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杨长安驾车携带其购得的一套“伪基站”设施,通过该设施发射无线电信号,占用中国移动通信GSM公众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频率,在一定范围内截断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联系,并使受影响的移动电话转而接收0“伪基站”设施信号,以此在禹州市范围内向移动电话用户发送促销短信息。经鉴定,在此期间,被告人杨长安使用的“伪基站”设备造成禹州市市区移动通信用户通信中断147492次。 来源:
禹州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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