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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的美丽
——记修武县法院周庄法庭庭长杜洁 作者:张玉强 发布时间:2015-07-10 11:01:52
杜洁,女,1971年3月出生,汉族,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河南省修武县法院周庄法庭庭长。她三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中原卫士和执法先进个人,并当选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都说女人如花,杜洁更像是一棵树,一棵在修武县随处可见再普通不过的白杨树。人们只能看到她向上的树干,却不知道她向下的根扎得很深很深。1994年杜洁经考试进入修武县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干起,再到刑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年。 全能型法官 在修武县法院,杜洁算得上是资深法官,从进入到该院工作以来,她几乎把主要业务庭室干了一遍,经历丰富:一年的行政庭、7年的民庭、8年的刑庭、3年的立案庭工作经历,2013年到周庄法庭担任庭长,每一步都走得扎实稳当,卓有成绩,是该院审判工作中流砥柱式的业务骨干。 “宝剑锋从磨砺出”。20年的时光打磨让曾经青涩的杜洁变得深沉大器,处事不惊。为了这份嬗变,杜洁付出了很多。杜洁以院为家,一门心思要把审判工作搞出成绩。直到今天,杜洁耿耿于怀的是女儿和父亲的关系比自己亲。但是,让杜洁不后悔的是,在那些年她的业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办案量多年保持全院第一,法院大部分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都是经她审结。2006年,修武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涉黑案件,仅被告人就有十几个,案卷一米多高。庭审从早上八点开到晚上十点多。这起轰动全县的焦点案件得以圆满结案,标志着杜洁的业务能力经受住了考验。 管理型法官 2013年杜洁到周庄法庭担任庭长,成了该院派出法庭的第一位女庭长,实现从业务型庭长向管理型庭长的转换。在周庄法庭,杜洁不仅“要办好自己的案,还要管好自己的人,干好法庭的事”。如何抓好法庭建设,发挥好法庭职能,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法律服务成了杜洁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周庄法庭辖区因当事人大多地处农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审判庭上化解纠纷并不简单。杜洁坚持“办案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将开庭地点设在百姓院落、田间地头等,用最通俗的语言和最快捷便利的方式定纷止争,群众不出村即可在家门口享受司法服务,看到审判全过程,接受法制教育,切实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司法的人文关怀。3年来,她通过开庭、调解、宣判等方式巡回审判案件61起,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杜洁眼里,法院是个办公机关,法庭更像一个家。这几年,周庄法庭先后荣获全省公务员执法示范岗、焦作市优秀人民法庭、优胜调解单位、支持乡镇工作优秀单位等称号,全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服务型法官 人民法庭是法院的窗口,也是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杜洁坚持日常接待,在接待中化解部分群众的对立情绪,在一言一行中传递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她对当事人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便民诉讼指南。她常利用庭前、庭审、庭后以及巡回审判时机调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了”。她指导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多元化解决纠纷,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她重视对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她还积极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只有15天。 为了服务好当地乡村发展,杜洁坚持凡是涉及群众集体利益的诉讼她亲自处理。2013年,周庄乡某村的村委干部在卸任前利用权力,签署了一份有利于自己的土地承包合同,遭到村民的集体反对,要求法庭予以撤销。当时,村民议论纷纷,乡干部也心里没底,不知道法庭会怎么认定,该怎么向群众交代。杜洁在调查清楚事情后,果断做出了该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判决,并把判决书张贴在乡政府门口。此举获得了群众的一片掌声,乡干部们说:“杜庭长帮我们解决了个大问题。” 20年来,杜洁认真践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着不平凡的美丽人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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