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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携手奏响司法为民协奏曲
——苍梧县法院创新机制破解跨区域办案难题 作者:肖冬香 发布时间:2015-07-15 14:09:30
“几位法官,大老远的路,天气又热,不知怎么感谢你们才好,喝点水解解渴吧。”当事人为一路辛苦奔波的法官递上两瓶矿泉水。这是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法官到贺州市为当事人送上法律文书的一幕。 苍梧县法院大胆探索司法为民新机制,开展与广东边界地以及毗邻的贺州市法院的司法协作,共同谱写了一首司法为民协奏曲。 苍梧县法院是一个山区法院,与广东肇庆、贺州八步隔山相望。随着经济发展、交流频繁,三地群众在和睦相处的同时,也难免产生矛盾纠纷。对于如何更好地为三地群众解决司法难题,成了苍梧县法院院长陈文萍思考的“一号问题”。 经过多次深入调研后,2010年法院党组做出决定:充分利用石桥法庭与肇庆封开、贺州八步区的两个兄弟法庭——南丰、信都法庭相邻的优势开展司法协作。这项举措立竿见影,3个法庭在半年内就开展了20余次合作,提高三地法官处理异地案件的效率,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也为当事群众争取了时间。 今年1月16日,在梧州中院、肇庆中院、贺州中院的见证下,苍梧县法院与封开县法院、八步区法院共同签订了包括9项司法协作工作规则的粤桂司法联动协议,从而把“法庭联动”上升到“法院联动”。 对于异地案件来说,找当事人难、调查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是横亘在法官前的一系列难题。但跨区域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后,一如利剑破冰,难题迎刃而解。 “兄弟,麻烦出下力,帮我送达一下。”随着三方联动的加深,石桥法庭遇到跨区域案件文书送达时,经常会一个电话打给兄弟法庭的法官,请求他们帮忙。 “在案多人少的基层法庭,有时候确实会因为协助他人而耽搁自己的工作,但实际上这种暂时的牺牲带来的是长期的三方共赢。”石桥法庭庭长李超云接受采访时说。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黄某是苍梧县沙头镇人,被告冯某、孔某是贺州市八步区人,双方时常有生意往来。冯某、孔某曾以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黄某借款50万元。借款期满后,两人却拒绝还款。原来,冯某、孔某虽是贺州人,却常年在广东封开县南丰镇经商,他们以为对方与自己相隔一百多公里,不会轻易找上门,债款就可以拖一天算一天。 石桥法庭立案后立即启用跨区域司法联动机制。一方面电话联系南丰法庭的庭长,委托南丰法庭送达诉讼文书;另一方面,应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要求,委托八步区法院协助查封两被告的房屋。在法庭迅速到位的司法举措下,2015年2月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自愿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协助送达文书、查找当事人、财产查封……三地司法协作的范围在一步步拓展,司法为民的领域在一步步拓宽。就石桥法庭而言,平均执结一件异地案的用时从28天缩短到15天。对此,一位异地案件的当事人陈某深有感触地说:“这件案我以为至少要1个月才能办好,没想到几天就搞定了。法院创新管理,我一定要点个赞。” 自2010年至今,苍梧县法院石桥法庭共处理涉及八步区、封开县等周边地区的案件92件;调解案件76件,调撤率为83%;执行案件28件,协助执行21件;完成文书送达380余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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