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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情法并用”现场化解涉老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16 14:40:10


图为法官热情接待张老太

    本网讯(丁鑫)  “谢谢法官,我儿子终于答应让我搬回家住,我余生就有着落了!”张老太感激地说到。

    7月15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从亲情出发,现场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的真情调解下,张老太儿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现场承诺今后一定好好照顾母亲。

    近年来,该院在审理涉老案件过程中,从关爱老年人角度出发,情法并用,调解优先,积极化解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充分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来,该院共受理涉及老年人案件19件并均已审结,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落实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2.3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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