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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院长任审判长调结8年工程垫付款案
发布时间:2015-07-17 15:40:45


    本网讯(代文官)  7月14日上午,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到仰韶法庭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因垫付工程款而拖欠八年的矛盾纠纷,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刘某中标2008年东方希望二号赤泥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遭到几个村民阻拦施工,其理由是此前一个承包修建工业大道的承包商拖欠他们的各项工程款未付失踪,赤泥库工程又与工业大道紧邻,于是村民阻拦原告施工。由于当时县里和某集团公司对赤泥坝工程督促比较紧,而被告渑池县某镇政府财政紧张拿不出钱垫付,后经被告某镇政府、某集团公司及相关村共同协商,最后做出决定由原告先行垫付拖欠村民的这部分工程款共计42万余元,待工业大道再建时归还原告垫付的资金。此后原告向被告索要垫付钱款八年之久,直至原告诉至法院。

    此案件被告方一方为政府,而且欠款时间较长,数额较大,跨度时间较长,原告当事人为要账心力交瘁。按照法院关于院领导办案精神的要求,该案由院长党立新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只是分歧较大,党院长把原被告分开后逐个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为他们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原被告双方都被党院长的辛勤付出以及恰如其分的法理释明而打动,终于双方同意和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被告某镇政府在十日之内付清原告工程垫付款42万余元。

    党立新表示,领导办案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让他们重新回归审判一线,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还有效地提升了案件质量,同时也更容易令当事人信服。在以后的工作中,院领导开庭办案要常态化,更要形成制度规定,纳入绩效考核,从而调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和热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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